活動介紹

首頁 > 活動介紹
2024/03/12

【活動介紹與中獎公告】娘家挺小戴 巴黎見!雙重送 前進巴黎

娘家挺小戴 巴黎見!雙重送 前進巴黎

 

 

活動期間:2024/4/1-2024/6/20

中獎公告日期:4/26(五)、5/24(五)、6/28(五)

活動內容:

【買就抽】

  1. 凡於活動期間至娘家合作之指定銷售通路購買娘家含消費高手全商品,單筆消費發票金額滿NT$699(含以上),於2024/6/20 23:59前憑有效發票成功登錄娘家LINE官方帳號活動頁(https://page.line.me/zfp6265a),即可享月月抽「台北⇄巴黎雙人來回機票乙組」抽獎資格,每組價值為NT$150,000雄獅旅遊金,限量共3組。

  2. 每張發票僅限登錄乙次,自登錄後即享抽獎資格,若本次未中獎,機會可保留至下次抽獎,直至結束,愈早買、擁有愈多次抽獎機會,若該發票已中獎即不再繼續參加抽獎。每人每日不限登錄滿額發票張數,買愈多、中獎機率愈高。

 

上述活動之指定銷售通路:大樹藥局、杏一、屈臣氏、康是美、維康、佑全、家樂福、全聯、藥房通路(限使用電子發票參加)。官方直營電商通路: 娘家官網、消費高手一起購、momo、PChome、Yahoo購物中心、東森購物網、博客來、SNQ健康優購網、ViVa美好購物網、SUPERBUY市集。

 

【滿額贈】

  1. 凡於活動期間至娘家合作之指定銷售通路購買娘家含消費高手全商品,單筆消費發票金額滿NT$3,000(含以上)贈娘家應援小戴紀念款豆卡聯名小袋乙個,單筆發票不累贈,單筆滿額發票僅有乙次兌換資格,數量有限、送完為止,贈完恕不補贈。

 

上述活動之指定銷售通路:大樹藥局、杏一、屈臣氏、康是美、維康、佑全、家樂福、藥房通路(詳洽店內公告及服務人員)及官方直營電商通路(依據結帳購物車內容為準)。

 

中獎公告方式及日期

2024/4/26、5/24、6/28 將於娘家官方LINE通知中獎,參與活動者請密切注意LINE官方訊息,若無收到中獎通知,請注意官網之活動中獎公告,以免喪失得獎權利,獎項恕不接受中獎人更換商品或兌現。

 

 

【台北巴黎雙人來回機票】領獎注意事項

  1. 資料寄回日期:三次抽獎後依序為2024/5/2、5/30、7/4截止(同上述表列日期,憑郵戳日期),中獎人需自行於娘家官網最新消息處下載「中獎通知函」並回填資料,連同正本發票、消費明細、匯款憑證、中獎通知函、身分證正反影本寄回,逾期視同放棄。

  2. 資料寄回方式:請中獎人填妥「中獎通知函」中之「得獎回函」所需資料,需繳納10%機會中獎稅,並連同正本發票、消費明細、匯款憑證、中獎通知函、身分證正反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244016新北市林口區信義路 99 號4樓  娘家活動小組」收。若未於期限內回覆,或因個人資料提供不全、不確實、錯誤、虛構、偽造或盜用者,以致無法完成領獎事宜,視同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也不予保留或遞補。

  3. 活動以發票為得獎憑據,請務必保留所登錄之發票正本,以供中獎後兌獎使用。活動之有效發票指「發票開立日期及發票登錄日期皆為活動期間 2024/4/1 起 2024/6/20 」,且發票需清楚載明購買品項為娘家產品,若發票無記載文字品項,則須附上購買明細以茲證明。如發票明細不符或無法證明購買品項為活動品項,則視為中獎資料不符。中獎發票經予主辦單位後,不論得獎與否不另行退還。

  4. 中獎發票為電子發票者,須向店家取得購買明細,或至電子發票列印平台列印發票號碼及購買明細以茲證明;如無實體發票,請至電子發票列印平台列印發票號碼及購買明細。

  5. 獎品寄送日期:三次抽獎後依序為2024/5/8、6/6、7/11前(同上述表列日期),經確認資料正確無誤後,兌獎憑證將以掛號方式寄出,寄出後恕不另行通知。

  6. 寄出兌獎憑證寄出後,中獎人應自行聯繫「台灣雄獅旅遊」進行機位預訂事宜並抵換,並遵循兌獎憑證載明之規範,訂位預訂承辦事宜之唯一窗口為台灣雄獅旅遊,詳見以下之【台北⇄巴黎雙人來回機票】兌獎注意事項,若有進一步疑問請直接聯繫雄獅旅遊承辦單位。

 

【娘家挺小戴 巴黎見!雙重送 前進巴黎】其他注意事項

  1. 中獎人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抽獎贈品與滿額贈品均以實物為準,恕不得選款、挑色,亦不得將資格轉讓其他人,違反前述規定之中獎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項資格,如遇產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主辦單位得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2.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獎項、訊息以公布於網站上的資料為準,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活動期間若發生問題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活動無法進行,主辦單位有權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期間、內容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本活動如有任何內容變更,修改訊息將統一於活動網站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3. 本活動抽獎獎項價值為新台幣NT$1,000(含)以上,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機票獎項價值超過NT$20,010(含)以上,依法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上述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 資料或逾期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4. 中獎人需填妥中獎通知函,並以掛號方式寄回中獎通知函,經主辦單位核對中獎資訊無誤後,才得以進行兌獎作業,未依規定或資料有誤者,則取消中獎資格,所有中獎者之聯絡資料,僅用於主辦單位通知及活動領獎確認用,不會另作其他用途;獎項價值以主辦單位實際購買贈品之統一發票或收據金額為主。※有關「中獎獎金之扣繳稅款」以財政部發佈之條款為準。

  5. 活動對象僅限中華民國境內居民或居留超過183天之外籍人士。活動獎品寄送範圍僅限台、澎、金、馬地區,海外地區恕無法配送。若中獎者未提供資料或提供不實資料,導致無法通知中獎或獎品無法寄送,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而未於時間內回覆中獎資料、未依約填寫或繳納稅款者皆視為放棄中獎權利,本活動不會再進行候補中獎者抽選。若因填寫地址錯誤而退回,將喪失得獎資格不再補寄。

  6. 獎品在郵寄過程中,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誤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7. 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或不正當之行為),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參與中獎資格,並得要求返還獎品。參加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須自行負擔。

  8. 參加者保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未留意中獎訊息或公告,導致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9.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電話等技術障礙或其他不可歸責咎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之資料有所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狀況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10. 當提供參加活動所需資料時,表示您已同意主辦單位將您的真實姓名、收件地址、聯絡電話及E-mail等資料提供給活動小組做為贈品寄發與比對資料處理之用;一旦獎品寄達或送出,並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不負責補發獎品。獎品將以宅配或郵局掛號 方式寄出,如於郵遞過程發生遺失、寄送物毀損等情事,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得獎者亦不得主張更換或補發。​

  11. 中獎人須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如有相關使用疑問,請洽各獎品供應商,主辦單位對所有已寄送、領取或使用獎品之事宜及使用後果,概不負責,亦不負任何保固、維修與賠償責任。​

  12. 個資蒐集聲明:主辦單位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台端(參加人),主辦單位蒐集 台端(參加人)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係基於行銷、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稅務行政、會計與相關服務、資(通)訊服務、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安全與管理、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其他公務機關對目的事業之監督管理或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之業務等,所蒐集之個人資料之類別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身份類別、戶籍地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之內容為準。利用之對象為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受前開機構委託處理事務之之其他機構、依法有權機關(例如:稅務機關)及台端所同意之對象。並於本活動期間及活動結束後依相關法令所定(例如商業會計法)或因執行此業務必須保存期間(以期限最長者為準)保管及運用。使用地區限於「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其國內及國外所在地。使用方式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之蒐集、處理、國際傳輸與利用(例如使用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等)。台端(參加人)得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但主辦單位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或請求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如 台端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得利用主辦單位之活動客服電話詢問辦理。

  13. 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員工及本活動之協力廠商皆不可參加。

  14. 活動客服電話:0800-066-099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09:30~17:30,不含例假日)。

 

【台北巴黎雙人來回機票】兌獎注意事項

  1. 中獎人應持兌獎憑證正本至「台灣雄獅旅遊」可抵換價值新台幣$150,000之「長榮航空─台灣直飛巴黎經濟艙雙人來回機票壹組」。詳細機票使用規則及票價內容,請參考雄獅旅遊網站公告。

  2. 機票訂位兌換注意事項:
    (1)為避免機位難以訂購,中獎人應於預定出國前儘早聯繫「雄獅旅行社」之專案人員預定行程,並依訂位後的開票日期完成機票開立。※若出發日適逢機票旺季區間(例如:聖誕節暨元旦新年、農曆新年、寒暑假、清明兒童節等連續假日),加價金額將依雄獅旅遊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準。機票旺季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2)適用航線:台灣直飛–巴黎經濟艙來回機票 (轉機航點不適用)
    (3)航班說明:限定台灣直飛航班,轉機不適用
    (4)訂位艙等:需以訂位當下航空公司機位狀況為準,如遇旺季-寒暑假、連續假期、跨年、春節等航班額滿無法訂到指定艙位則需自行補足機票差額或另選航班日期。
    (5)機票費用僅含航空公司隨票徵收之各項機場稅、兵險稅及燃油附加費等相關稅金不含證照、簽證等費用。

  3. 中獎人需自行檢查個人的護照及簽證效期。若因中獎人個人之事由,致無法如期出發之風險,則需自行承擔。

  4. 機票兌獎開立後不得背書轉讓、更改行程及退票。

  5. 如選擇之旅遊商品價格高於憑證價值(新台幣150,000元)時,須由兌獎人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憑證價值時,恕不退差價。

  6. 收到憑證後,請儘早規劃旅遊假期,以免預訂不到機位,請與雄獅旅遊企業服務二部專屬服務人員,確認抵換旅遊商品內容、完成報名手續及告知使用本憑證,以利後續旅遊商品預訂相關作業進行;請依服務人員書面或口頭告知期間內將本憑證正本寄回雄獅旅遊,以及繳付差額費用,始得進行旅遊商品報名作業,本憑證一經確認並提示使用後,無法作任何取消、變更或挪期。若雄獅旅遊未於指定收受日內收到本憑證正本將視同取消,其衍生費用需自行支付。

  7. 旅遊商品兌獎作業辦理完成後即視為完成訂購程序,如有任何取消或變更時,須依雄獅旅遊各旅遊商品使用規則支付取消費用、手續費及其相關費用等,實際費用由雄獅旅遊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主,且本憑證失其效力,無法退還亦無法折換現金。

  8. 該憑證係為無償贈與活動獎項,僅限抵換該憑證指定旅遊商品,限乙次全額使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恕無法找零及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無法退換。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差額補足部分不在此限。

  9. 該憑證僅限於雄獅旅遊企業服務二部辦理兌獎,不得透過其他旅行同業抵用,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併用,亦不得用於整批支付企業戶特別報價團(票) ,並嚴禁於網路或任何形式公開轉售圖利。

  10. 該憑證採不記名方式,得獎人領獎後應自行妥善保管,若有遺失、被竊或喪失本憑證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向雄獅旅遊請求任何權利。

  11. 該憑證未有雄獅旅行社(股)公司印章與鋼印者無效,並不得任意塗改、加工、印刷複製等,違者依法提訴究辦。

  12. 所有參加者參加此次活動,即表示已經同意並受上述條款及細則約束。該憑證兌獎說明未盡事宜,悉依旅遊商品之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

--------------------------------------------------------------------------------------------------------------------------------

【中獎名單】